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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

发布日期:2023-07-20 08:11浏览次数:
近日,诸暨市政府网发布一则《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7期)》。
  近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4家市场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1310031052的小台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优鑫水果店经营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4月24日向诸暨市优鑫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3244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上述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属于经营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1310031208GZ的泥鳅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枫桥店经营的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5月5日向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枫桥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4056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属于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免予处罚。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1310031736ZX的同山烧清香型白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雅苗日用品经营部经营的同山烧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企业为诸暨市首功酒作坊。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5月22日向诸暨市雅苗日用品经营部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4206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30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没收同山烧清香型白酒30瓶(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5月22日向诸暨市首功酒作坊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42061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620元;二、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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