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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3-07-01 08:13浏览次数:
       近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4类食品6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03批次、不合格12批次。
  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诸暨市小锡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甲鱼,氧氟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优盛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诸暨市欣康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诸暨市优慧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诸暨市劲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诸暨市丽玉淡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诸暨市应店街孟凯食品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诸暨市昕妧快餐店购进的咸白菜,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诸暨市雅苗日用品经营部销售的同山烧清香型白酒,酒精度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永安店销售的绿豆糕(五仁味),酸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浙江万风超市有限公司诸暨璜山店销售的华康月绿豆糕(五仁味),酸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微生物污染
  (一)诸暨市外婆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诸暨年糕,菌落总数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来源:诸暨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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