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帮手

您的位置:主页 > 购物帮手 >

抽检不合格!涉及诸暨这些菜场、超市……

发布日期:2023-05-31 08:29浏览次数:
近日,诸暨市政府网发布一则《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6期)》。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5类食品557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52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诸暨市珍珑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菜,啶虫脒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诸暨市优鑫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浣东综合市场孙景新销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浙江百联超市有限公司诸暨枫桥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一百禾泰农贸市场-王平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
来源:诸暨政府门户网

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

  • 24小时咨询热线

    24小时咨询热线0575-87975833

  • 移动电话18888767999

Copyright © 2002-2019 诸暨天脉互联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春江路23号诸暨电子商务园区3幢205    浙ICP备19022645号-1 浙ICP备19022645号-2    浙公网安备:33068102000642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