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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10:28浏览次数:
[导读]为做好我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省级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农村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21年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相关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省级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农村标准化水平,现就征集2021年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委省政府关于奋力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总体部署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一系列强省战略需要制定的标准;
  (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急需制定的标准;
  (三)乡村振兴战略、“10+3”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和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方面需要制定的技术标准;
  (四)其他需要修订的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且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具有广泛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引领性;
  (二)项目应与我省农业农村发展联系紧密,且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三)项目原则上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且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层级(属于全国范围内或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不应申报);
  (四)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申报函;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附件1);
      3.申报项目重要支撑材料:
      4.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附件2)。
 
(二)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立项计划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中心)。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立项申报”。逾期不报或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无特殊情况年度内不再增补立项计划。
 
联系人:黄建轶
电话:85505718、19828615659
邮箱:907070866@qq.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二楼210室
附件:
1.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征集 2021年度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附件1-2



 
【转自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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